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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详解

文章来源:中技物流 发布时间: 2011-05-26 17:21:49 被阅读 357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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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地信用证
  本地信用证(Local Letter of Credit) 亦称国内信用证(Domestic Letter of
Credit)或称从属信用证(Subsidiary Letter of Credit)。
  若制造商欲出口其产品,进口商欲购所需产品,但因某种原因不具备直接
签约的条件,或因买卖双方所处地理位置遥远,市场信息不灵,商业渠道不通
等原因,故必须聘用中间商(Middle Men)或称经纪人(Brokers)介入,
而中间商为保住商业秘密,把握住商业时机并从中获取商业利润或收取佣金。
  采用这种贸易方式,中间商须签订两份合同。一般来讲中间商对制造商生
产的产品性能、数量、价格等条件了如指掌,尔后寻求客户。一旦成交首先中
间商与进口商签约,称第一份合同。依第一份合同条款,开立的信用证称原信
用证(Original Credit)或(Master Credit)。原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是进口
商,受益人是中间商。
  中间商与制造商签订合同,称第二份合同。依第二份合同开立的信用证,
称本地信用证(Local Credit)。本地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是中间商,受益人是
制造商。
  原信用证(Original Credit)与本地信用证(Local Credit)的不同处是:
货物单价和总金额不同,原信用证所列的价格高,本地信用证所列价格低,两
者的差价即是中间商的利润或佣金;装货日期不同,亦就是说本地信用证项下
的装货日期在前,原信用证项下的装货日期在后,这样作法以保证按时交货。
除此之外,如须列有其他条款,应视情况而定。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凡进口商要求开立信用证必须交纳押金或称保证金,
但申请开立本地信用证者是以原信用证作担保,同时原信用证的通知银行即是
本地信用证的开证银行,这种作法称,一家银行两份信用证兼有三功能,即通
知、开证和付款。
  为保证开出本地信用证银行的权益,一般都采用明文条款维护银行的权
益。如:
  “凡凭本信用证所签发的汇票,须待本银行收到开证申请人提交符合原信
用证所规定的单据后,方可付款。”
  此条款的实意,是原信用证的通知银行兼本地信用证的开证银行而开具本
地信用证又无押金而是以原信用证作押。
  再者,中间人为嫌取两份信用证所列金额的差额,故其单据不同,必须由
原信用证的出口方提供符合进口商要求的发票和单据,进口商才能付款赎单。
  但有一点应说明,按一般信用证的要求,凡提示符合信用证所列条款的单
据时,应予以议付或付款。而本地信用证须注明此类条款以示其功能。
  开立本地信用证的银行是承担一份信用证的风险而收取两份信用证的银
行费用。  
 
 
(二)对开信用证
  在同际贸易的实务中进出口双方愿意采用补偿贸易,合作生产来料加工和
来件装配等贸易方式予以合作。为了适应这种贸易方式可采用对开信用证
(Reciprocal Letter of Credit),合作双方须订立两份契约 ,一份是进口原料
或零配件的契约,一份是产品出口的契约,以保证进出口平衡。签订两份契约
须开立两份信用证以实现契约条款。
  第一份信用证的通知银行是第二份信用证的开证银行。第一份信用证和第
二份信用证所列条款系按双方签订的出口和进口货物契约,故两份信用证所列
的契约货物系两批不同的进出口货物。
  第一份信用证所列金额与第二份信用证所列金额大致相同,在贸易实务中
可略高或略低,应信用证条款中明确。
  第一份信用证首先开出,暂不生效,待开立第二份信用证后,两份信用证
都能被各自的对方接受时,通过银行予以通知,于指定日期两份信用证同时生
效。
  在第一份信用证开立时,应列有下列文句的条款,以示其功能:
  本信用证待××银行开具对开信用证后生效,对开信用证以××为受益
人,金额为×××,货物由××运至××。本信用证的生效将由××银行用电
传通知受益人。
  This credit shall not be available unless and until the reciprocal credit is
established by ×× Bank in favour of ×× for a sum of ×× covering
shipment from ×× to ××. This reciprocal credit in effect shall be advised by   telex from ×× Bank to Beneficiary.  
(三)预支信用证
(一)预支信用证
  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etter of Credit))的特点是进口商先付款,出口商后交货的贸易方式,是进口商给予出口商的一种优惠、融通资金的便利。凡
欲采用预支款的信用证,买卖双方于谈判时,出口商须向进口商提出支付条款,预支款额和方法列明在信用证内。经进口商同意后,进口商填写并签署开立信用证申请书中予以明示。
  (二)预支信用证适用的贸易方式
  1.契约商品系市场供不应求的短缺商品,进口商采用优惠的有竞争性的支
付方式,以求尽速获得商品以应市场的急需。
  2.出口商资金短缺或资金周转不灵,出口商要求采用预支信用证,但进口
商可利用此机会以提供优惠的支付方式为理由,以求压低价格。
  3.进口商为搜索货源,及时抓到货源,故将预支信用证开至出口地的代理
商或委托商,及时地灵活地抓住紧俏商品,以预支货款的办法与其对手予以竞
争。
  (三)预支信用证的种类
  1.预支全部金额信用证
  预支全部金额信用证(Clean Payment Credit)的作法是由出口商开出光票
(Clean Bill)预支全部货款,亦称预付货款方式。除开具光票外还须附上一张
保证书(Statement),保证书的内容是讲明出口商负责交付信用证规定的所须单
据,保证按时交货。
  若受益人事后未补交单据或将预支款挪作他用,或未采购契约规定的契约
货物而带来的风险时,垫款银行不承担责任,其风险应由进口商或开证银行按
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偿还已垫款的本息。
  2.红色条款信用证
  红色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 Letter of Credit)用于预支信用证所列金额的部分款项,预支部分金额条款用红颜色打印字体,以示明确、醒目,故称红色条
款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近年来对预支部分款项的条款亦未用红色字体,亦可
通用。
  红色条款内容须表明允许出口商预支部分金额,然后在指定日期补交单据
后,银行扣除预支款的本息,付清余额。
  进口商同意采用红色条款信用证,一旦出现风险,其预支款应由进口商承
担责任,故采用红色条款信用证时应慎重从事。
  3.绿色条款信用证
  绿色条款信用证(Green Clause Letter of Credit)与红色条款信用证的功能相类似,但绿色条款信用证所含的内容与作法比采用红色条款信用证更为严格。
  采用绿色条款信用证的作法,系出口商须将预支资金所采购的契约货物,
以银行的名义存放仓库,将仓库单据交付银行持有,以保证该预支金额依信用
证规定使用,并受到控制以减少资金被挪用的风险。
  在国际贸易的实务中,进口商同意采用绿色条款信用证时,进口商须向开
证银行提供担保或抵押,而且一般来讲凡采用绿色条款信用证项下预支金额数
量较大,故为了明确其功能,必须在信用证中注明“绿色条款信用证”(Green
Clause Credit)字样。
  4.打包信用证
  打包信用证(Packing Letter of Credit)又称打包放款(Packing Loan),其功能系指出口商接到信用证后,凭信用证所列条款向银行预支一定数量的金额用于
购买契约货物和打包装运,装运后预支款额的本息于议付时扣除。这种作法是
出口商所在地银行给予出口商的一种“装运前融资”(Pre-Shipment Finance)。
融通银行须承担融资预支款的风险。银行为了减少风险,有时于预支款时须出
口商提供抵押品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预支信用证适用的功能条款
  1. 兹授权通知银行应允受益人预支款,其金额不超过200,000美元(为
本信用证的金额20%)。凭本信用证项下的预支款,按付款当天公布汇率折
付并加付利息。预支款应从本信用证项下汇票金额中扣除。
  The Negotiating Bank is hereby authorized to make advance to the Beneficiary up to an aggregate amount of U. S. $200,000(20% of the amount of L/C).
  The advances, with the interest at ruling rate of exchange at the time of payment of such advance, are to be deducted from the proceeds of the drafts drawn
under this credit.
  或采用另一种表达文句如下:
  2. We hereby authorize you to make such advances, which are to be repaid, with interest, from the payment to be made under this credit.
  3.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making of the temporary advances or the payments to the above mentioned Beneficiary shall be optional on the part of you.
  (五)由谁垫付预支款
  预支信用证是出口商依信用证规定条款签发光票并签署保证书(保证以后
补交单据),以此向议付银行或指定银行预支全部或部分信用证项下的款额。
  采用预支信用证,由谁来垫付预支款?有如下垫款方式:
  1. 由进口商直接垫款:进口商于开证时,须提交预支的现金,或于出口
商按规定预支款后,立即以等额的现金调拨给开证银行,出口商所付利息由进
口商收取。
  2. 由开证银行代进口商垫款:开证银行为预支款垫付,并由开证银行收
取利息。
  3. 由代付银行代替开证银行或进口商垫款:若信用证条款规定由代付银
行垫付预支款,其利息由代付银行收取。
  不论采取哪一种垫款方式,其原则是由谁垫款而由谁来收取利息。如预支
款额后遭到损失由进口商承担。但出口商不得使用预支款项偿还债务或抵偿货
款,更不能用于与信用证无关业务的任何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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